【转】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末 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实验中心 作者 : 实验中心 时间 : 2019-12-02
各学院(部门)、实验示范中心(科研院所):
年底已至,期末临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安排, 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全校的实验室安全和卫生环境进行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
12月16日至20日。
二、检查方式及安排
1.学院、部门自查请在12月13日之前完成。
2.学校检查组检查、督查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检查时间 | 检查开始时间 | 检查顺序 |
12月17日 (周二) | 上午9:00 | 仓前校区B区块各学院:按材化、理学、有机硅、国服的秩序依次进行。 |
12月19日 (周四) | 上午9:00 | 仓前校区C区块各学院:依次按生科、医学、教育、音乐等学院依次进行。 |
12月20日(周五) 上午9:00 | 上午9:00 | 玉皇山校区:美术学院实训室 |
备注:上述检查时间因故有变会提前1天通知,仓前校区A区块各学院的实训室的检查时间在该周内插空临时安排。
三、检查内容
1.实验室的卫生环境情况;
2.用电、用火、用水安全情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
3.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的试剂室管理情况,普通危化类试剂实验室存储情况(特别用量较多的大桶,大包装试剂不要超出一周的使用量,平台采购尽量量少多次或按每周使用量分次配送)情况;
4.实验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等管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学院对2019级研究生新生的安全准入考试情况。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门根据通知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实验室安全自查,对在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实验室管理处。自查检查小结材料连同安全隐患报告均以电邮方式于12月13日(周五)前发送至实验室处。(联系人:张志雄;邮箱:zzx0115@126.com,电话:15257138996)。
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 版权所有 ©2019 杭州师范大学浙江省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6、17、18号楼
- 邮编:311121
- 电话:0571-28862858
- Email:chsyzx@hznu.edu.cn
-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 技术支持:亿校云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6、17、18号楼
- 电话:0571-28862858
-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浙江省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