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实验中心 作者 : 实验中心 时间 : 2021-01-06
各岗位老师:
期末将至,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范要求,结合校综治办的意见,现将寒假期间实验室的有关安全工作强调如下:
1.对假期没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实验室要封门(实验室有电子门禁、可后台查看进出人员的由各岗位自行管理;无电子门禁的需印制封条封门),封门前要对安全情况进行仔细检查,特别是要断水、断电,关闭相应的设施设备;对不能断电的设施设备寒假要有人管理,通过技防、人防等措施确保安全。
2.对剩余的实验耗材要妥善保管;对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要由学院试剂室进行统一回收暂存。
3.寒假期间实验室若仍需开放的,日常安全管理照常进行,并请填写实验室假期运行开放表(附表)。学院对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要加强管理,落实好值班人员,做好防范工作,并确保通信等信息畅通。
4.请各位老师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实验室假期运行开放一览表电子稿报送至实验中心办公室何田老师,电话:28865310。
化学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版权所有 ©2019 杭州师范大学浙江省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6、17、18号楼
- 邮编:311121
- 电话:0571-28862858
- Email:chsyzx@hznu.edu.cn
-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 技术支持:亿校云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6、17、18号楼
- 电话:0571-28862858
-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浙江省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技术支持:亿校云